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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開展2022年度生物與新醫藥高層次人才個稅獎勵受理工作
發布時間:2023-08-08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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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滄區引進生物與新醫藥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海滄區2022年度生物與新醫藥高層次人才個稅獎勵將于8月8日起在海滄區人才服務信息化平臺接受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8月8日-8月31日(9月1日00:00系統關閉)
二、受理范圍
《海滄區引進生物與新醫藥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第五條。
1.適用對象
在海滄區生物醫藥企業中任職滿一年以上的下列人員:
(1)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及研發部門主要負責人。
(2)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者具有博士以上學位的高級人才。
2.適用條件
人才所在的企業工商登記和稅收歸屬海滄區,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年產值500萬元以上,且連續兩個年度實現銷售額增長20%以上;
(2)經國家、省市認定的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
(3)注冊資金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或等額外幣的新設立企業;
(4)近3年連續被認定為海滄區納稅大戶的企業。
3.獎勵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給予以下個人所得稅獎勵:五年內,前三年每年按個人所得稅海滄區分成部分的50%、后兩年按20%給予獎勵。
三、申報材料
由申請人本人填報申請;所在企業負責初核申請人條件。
1.企業需在平臺完善以下基本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法人代表身份證
2.人才需在平臺完善以下基本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1)個人身份證明
(2)勞動合同
(3)2022年度廈門市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下載,無需再加蓋公章。納稅清單要體現年度匯繳金額,如果不能體現年度匯繳金額,需再提交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4)證明人才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
高級管理人員:提供任職證明;
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學歷證、學位證或職稱證書及評審表(非本省評審的須提供經廈門市職改辦確認的證書或審核表)等能證明個人符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3. 企業或人才還需提交相應材料,詳見平臺內具體申報項目附件上傳要求。
四、注意事項
1.因政策到期,本批次只受理存量人才申報,即往年度有申報過獎勵的人才可享受至5年期滿,不再受理新增人才申報。
2.人才需認真閱讀《辦法》,確認符合條件后,準備好相關材料進行申報。企業應認真做好人才條件及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
3.區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聯審,根據聯審結果需要補充材料的,企業(或人才)應在通知要求補齊材料的時限內補齊,未能補齊或補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材料不全認定為不符合條件。因人才出國、在外地出差等客觀原因個別材料暫時無法提供的,允許容缺受理,容缺時限最長不超過部門聯審后通知要求補齊材料的時限。
4.《辦法》“適用條件”中(2)(3)需提供驗資報告。
5.《辦法》“適用條件”中“新設企業”指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在海滄工商注冊并交納稅收的企業。
6.管理人員職務名稱與《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所在企業需另外提供組織結構圖并予以證明,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由區委人才辦認定。
7.人才或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或弄虛作假騙取優惠政策的,終止其享受相關待遇,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