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重慶市北碚區智慧農業“四大行動” 推廣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糧豬菜保供產業和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填平補齊智慧農業信息采集系統、分析決策系統、控制作業系統。強化農業生產全產業鏈智能化數據匯集、分析、應用和服務,強化農產品安全溯源、電商基礎設施建設和網絡銷售能力提振,強化農業大數據資源建設、運用和管理,強化農業信息進村入戶建設成果應用和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發展模式。
二、支持領域
(一)生產智能化試驗示范。一是開展農業生產關鍵環節智能水平提升示范。構建“天-空-地”一體化智能農業生產監測與管理體系,推動農業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大田作物、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漁業養殖等生產關鍵環節的應用示范,促進智慧農業技術在農業生產管理、加工流通、市場銷售、安全追溯等關鍵環節的融合應用。二是開展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整合智慧農業產學研資源,依托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智慧園區管理中心、智慧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數據匯聚中心,形成較為完善的產學研成果轉化體系、智能園區管理平臺、數據自動采集傳輸匯聚系統、可復制的智慧農業生產模式和智慧農業生產示范基地,提升農業產業數字化應用水平。三是開展“5G+農業智能化生產”示范。在農業生產基礎較好區域建設5G基站,推廣5G技術和網絡在智慧園藝、智慧果園、智慧畜禽、水產養殖場中的應用;通過對無人機、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配套加載相關信息化設備,運用北斗導航系統功能,開展遙感探測、智能農機高精度自動作業和精準導航試驗示范,深入推進5G技術在農業領域的融合應用。
(二)經營網絡化資源匯聚。一是開展農產品網銷能力提振行動。拓寬農產品網絡銷售渠道,多視角、多維度融合電商平臺,不斷強化本土農產品生產主體與各類電商平臺對接能力。二是開展網銷農產品質量溯源示范。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打造集網銷農產品生長、生產、服務、物流、零售于一體的可視化溯源數據,并基于移動終端輸出與消費者進行實時互動,增強網銷農產品安全可信性,不斷提高附加值,促進農民增收。
(三)管理數據化集成應用。一是開展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大數據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數據監測采集體系,實現域內特色農產品單品種質量安全可追溯、全產業鏈環節可實時監測預警,有效促進政府監管服務方式創新,更好服務生產經營主體與農戶,推動區域特色農產品單品種產業的健康發展和品牌建設,為區域農村經濟發展、產業精準扶貧、新型生產經營體系構建增添活力。二是開展農業大數據匯集應用。收集匯聚涉農數據、社會數據、互聯網數據等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分析和融合功能,建立區級智慧農業生產管理監測體系,提高智慧農業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為智慧城市建設和政府決策提供輔助依據。
(四)服務在線化創新培育。在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農業園區和 “一村一品”示范鎮街等基礎條件較好區域,依托物聯網、大數據、智能化在特色農業上的應用場景,打造農業特色優勢明顯、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特色“互聯網”示范小鎮,為建設農業農村數字經濟示范區積累經驗。
三、資金補助
按照《關于調整農業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有關要求的通知》(北碚農改辦〔2020〕1號)要求,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接項目原則上需實施股權化改革,且實行“先建后補”,項目自籌資金標準(比例)應當不低于財政補助資金的30%,待實施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支付補助資金。
四、申報主體
項目申報主體為符合條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
五、申報條件
2.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好,有較好的農業生產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基礎條件。
3.申報主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
4.申報現代農業產業園智能化示范項目必須為已經獲批創建的市級及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
5.同一申報主體原則上限報一個項目,同一年度同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相同)不能重復申報市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不含貼息),已享受過財政資金扶持的同一建設內容不得重復申報。
6.項目實施方案必須詳實、建設規模適度、工程量和投資測算準確、自籌資金落實、項目建設能按時完成。
六、建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