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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組織申報2022年福建省工業企業首破百億獎勵
發布時間:2023-08-09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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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工信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工業百億企業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閩工信聯投資〔2022〕3 號)精神,經研究,開展2022年工業企業首破百億獎勵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2022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0億元的福州注冊登記工業企業,首破工業企業是指企業自納統以來至2022年報送的年度統計報表中營業收入數據第一次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二、獎勵標準
對符合要求的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打印的企業自納統以來至2022年每年度的財務狀況表(成本費用B103)(加蓋企業公章);
2.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信用承諾書。
上述材料一式叁份。
四、申報流程
1.申報企業應于2023年8月20日前按屬地原則自主向各縣(市)區工信局、高新區經發局申請,按要求如實提交申報材料。
2.各縣(市)區工信部門牽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于8月30日前,聯合財政部門行文(含企業申報材料)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報送市工信局(叁份,含原件)。
3.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有關內容、是否存在涉黑涉惡及失信等情況進行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聯合市財政局行文上報市政府,按程序兌現獎勵資金,并將獎勵資金安排情況及時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
五、有關事項
1.各縣區工信、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快審核進度,及時申報并兌現獎勵資金。
2.企業營業收入以聯網直報企業上報的統計數據為準。若申報企業名稱與聯網直報平臺名稱不完全一致的,請附上情況說明、營業執照復印件、縣(市)區工信局(經發局)蓋章的是否屬于同一家企業的審核意見等相關材料。
3.申報企業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材料,年度報表數據必須真實。不得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資金,若發現信用承諾不實或虛報情況,則取消獎勵和下年度申報資格,并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